辽宁省质量协会
文件
辽宁省科协
辽宁省总工会
共青团辽宁省委
辽质协发【2009】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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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9年辽宁省质量管理小组
代表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质协、科协、总工会、团委,省直有关委、办、厅、局质协,各团体会员单位,有关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省委省政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更长时期又好又快”
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焕发新生机,再创辉煌的要求,2009年全省质协系统和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贯彻中央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各项经济措施,着力把握实现科学发展的规律,创新观念,转变方式,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加强现场质量控制,抓好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高绩效,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共同应对新的挑战。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指导,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激励政策,开拓小组活动的新领域,并组织好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的发表和推荐工作,奋力推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焕发新生机、再创新辉煌。
为推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更加地深入开展,辽宁省质协、辽宁省科协、辽宁省总工会、共青团辽宁省委拟于2009年7月召开全省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现将会议准备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一年来我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经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寻求在经济社会条件下深入推进QC小组活动的有效途径。
2、发表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交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经验。
3、表彰命名省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推荐条件及要求见附件一,名额分配见附件二);并从中择优向国家推荐。
二、有关事项
1、此次推荐申报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应为
2、推荐辽宁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应填报《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报告单》(附件三之表1),并报成果材料一份。团体会员单位可以直接向省质协申报。
3、推荐辽宁省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应填写《质量“信得过”班组报告单》(附件三之表2),并报质量“信得过”班组事迹材料一份。团体会员单位可以直接向省质协申报。
4、推荐辽宁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应填写《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报告单》(附件三之表3),并报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经验材料一份(字数限2000字)。团体会员单位可以直接向省质协申报。
5、辽宁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辽宁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每市、行业推荐一名,并分别填写《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附件三之表4)、《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报告单》(附件三之表5)。团体会员单位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普及、深化突出的,也可向省质协推荐申报。
6、《质量管理小组概况统计表》(附件三之表6)填报年度为
7、各市、各部门在推荐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的过程中,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除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外,亦须对所申报的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的活动情况、统计工具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实际应用的情况和其应用的正确性、以及取得的实效,进行评审。为此,建议各市、各部门在评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时,应增加现场考核的内容。省质量协会2008年对推荐上来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在评定过程中将增加现场考核的内容,以进一步促进我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深入开展。
8、各地区、行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省级优秀QC成果必须由具有省级以上QC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上报材料时请提供评委名单。全部上报材料务必于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省质协联系人:李凤英、宁华平、侯云丹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
邮编:110032
网址:www.laq.org.cn E-mail:
laq@laq.org.cn
电话:(024)86894197 86892249 86891889
传真:(024)86892249
附件一、辽宁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和优秀推进者推荐条件及要求。(下载)
附件三、 表1、辽宁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报告单。(下载)
辽 宁 省 质 量 协 会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辽 宁 省 总 工 会 共青团辽宁省委
二OO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