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协文件
关于2009年度开展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
基本知识
普及教育工作的通知
辽质用发[2009]09号
各市、行业质协,各团体会员单位,有关组织:
为了落实国家科教兴国和质量兴国的方针,配合国家经济、质量主管部门关于把质量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国质检联[2001]46号文)及中质协的要求,我省继续在各行各业的全体员工中,开展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TQM)基本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是中国质量协会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全国质协系统大力推动的一项重要的质量推进工作,为切实促进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在各市、各行业的全面开展,省质协根据各市、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质协系统2009年度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统考工作目标(附件一)。希望各地方、行业质协和团体会员单位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好2009年度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维护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三统一(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证书)”的原则,努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实现2009年度我省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统考工作目标。现将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服务,为员工参加培训和统考创造条件
为保证各市、行业质协和有关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省质协将做好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教材等教学辅导材料的供应服务。
二、根据工作安排,妥善组织全国统考
请各市、行业质协组织好统考人员,团体会员单位也可直接报名,由省质协组织统考,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质量协会统考合格证书,统考报名费及证书费(每位学员交10元)。有关工作请与省质协联系。
联系人: 宁华平
联系电话: 024-86894197 024-86892249
传真:024-86892249
附件一:
辽宁省2009年度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统考工作目标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