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协会官方网]
Liaoning Province Association For Quality
首 页 | 辽宁质量协会介绍 | 进入邮箱 | 意见反馈 |

质协文件


    关于招聘2010年辽宁省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审员的通知


    辽质协发[2010]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质量工作的重要批示及中国质协字[2010]3号文的要求,把质量当作企业的生命、夯实企业质量基础工作,提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平衡快速、可持续发展,辽宁省质量协会决定,自2010年始开展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为确保科学、公正的开展辽宁省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审工作,辽宁省质量协会招聘辽宁省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审员。成为一名辽宁省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审员不仅在责任心、知识、能力和经验上有较高的要求,而且通过参与评审工作将获得学习、提高、参与的机会,对个人和所在组织均具有重要意义。申请人本着自愿的原则递交申请材料,经辽宁省质量协会审核合格后纳入评审人员库,评审时从中选取。
          申请人基本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
          (二)大学以上学历。
          (三)具有五年以上在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工作的经验,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熟悉现场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工具及方法。
          (四)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快速的反映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与人交往、独立工作。
          (五)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廉洁公正,能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六)年龄一般应当在30~65岁之间。
          二、培训要求 申请人员需参加辽宁省质量协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及评分方法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员需认真填写“辽宁省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审员申请表”,仔细阅读“申请人声明”并签字,做出诚信的承诺。
          (二)附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提供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三)为确保申请人员相关情况真实可信,申请人员需请推荐人(单位)提供推荐意见,推荐者可为上级主管部门(如公司、集团)或主管领导、地方或行业质协。
          四、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5月15日前递交辽宁省质量协会。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
          联 系 人:李凤英 宁华平
          联系电话:024-86894197       024-86892249
          传 真:024-86892249
          附件: 1.辽宁省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审员申请表(下载)
                   2.推荐意见表(下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友情链接








    中国质量协会 辽宁省经济委员会 辽宁省科协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共青团 辽宁省总工会 黑龙江省质量协会